98學年度博、碩士班入學考試6月26日舉行複試
發布日期 :
2009-11-17
1.依本校招生簡章規定,凡經初試錄取考生應參加複試,未參加複試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<br />
2.本校98學年度博、碩士班入學考試經初試合格錄取者,請於98年6月26日(五)9時至16時,至本校參加複試。
2.本校98學年度博、碩士班入學考試經初試合格錄取者,請於98年6月26日(五)9時至16時,至本校參加複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