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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憑證管理中心自10月1日起開辦自然人憑證線上續卡服務

發布日期 : 2014-09-29
  1. 依據內政部103年9月29日台內資字第1032300295號函辦理。
  2. 使用IC卡認證的憑證使用期限為5年,到期可辦理展期1次3年,也就是每張憑證最長使用期限是8年,屆期民眾除了可至全國各戶政事務所臨櫃再辦一張新卡外,自10月1日起,民眾在展期的憑證到期前60日內,也可使用憑證線上換發功能進行續卡,以郵寄方式換取新卡片。
    為鼓勵符合換發資格的民眾,使用這項線上續卡的便民服務,自10月1日起至明(104)年5月底止,特舉辦「憑證用戶限定,續卡再享雙卡合一」的活動,詳情請參考網站(http://moica.nat.gov.tw/index.html)。
公告人員: 詹培萱
聯絡電話: 4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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