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日起辦理資訊系統開發或維護案時,應納入ActiveX安全性檢測作業
發布日期 :
2013-11-04
一、依據102年10月31日內政部台內資字第1020336737號函辦理(本校總收文號:1020008913)。
二、本項ActiveX安全性檢測作業包括:
1.資訊系統若有採用ActiveX元件時,應有簽章認證。
2.ActiveX安全性檢測,至少須含弱點掃描、源碼檢測及滲透測試等項目。
公告人員:
古永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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