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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辦理資訊系統開發或維護案時,應納入ActiveX安全性檢測作業

發布日期 : 2013-11-04

一、依據102年10月31日內政部台內資字第1020336737號函辦理(本校總收文號:1020008913)。
二、本項ActiveX安全性檢測作業包括:
1.資訊系統若有採用ActiveX元件時,應有簽章認證。
2.ActiveX安全性檢測,至少須含弱點掃描、源碼檢測及滲透測試等項目。

公告人員: 古永昌
聯絡電話: 42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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