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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同仁遵守「中央警察大學電子郵件信箱使用管理規範」

發布日期 : 2013-04-11
  1. 本案依據102年3月28日電字第102040號奉准文辦理。

  2. 為有效管理本校電子郵件信箱與明定使用者之權利義務,訂定「中央警察大學電子郵件信箱使用管理規範」,請同仁確實遵守規定,另為確保公務信箱正常運作,各單位公務信箱應指派專人接收電子郵件。

  3. 本中心近期將辦理帳號清查作業,請各單位屆時配合填報帳號管理人員名單。

公告人員: 黃嘉宏
聯絡電話: 42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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