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同仁遵守「中央警察大學電子郵件信箱使用管理規範」
發布日期 :
2013-04-11
本案依據102年3月28日電字第102040號奉准文辦理。
為有效管理本校電子郵件信箱與明定使用者之權利義務,訂定「中央警察大學電子郵件信箱使用管理規範」,請同仁確實遵守規定,另為確保公務信箱正常運作,各單位公務信箱應指派專人接收電子郵件。
本中心近期將辦理帳號清查作業,請各單位屆時配合填報帳號管理人員名單。
公告人員:
黃嘉宏
聯絡電話:
42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