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單位於網站公告與個人資料有關事項(內容包含姓名)時處理方式
發布日期 :
2010-10-04
- 依據99年8月20日台內資字第0990171694號內政部函轉行政院秘書長有關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擬定施行前各機關應行辦理事項來文辦理(校總收文號0990006261號)。
- 本校各單位於網站公告與個人資料有關事項(即公告資料中至少包含當事人姓名)時,請依附件說明辦理相關事宜。本中心將提供業務諮詢與輔導上線協助。
公告人員:
古永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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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機4297